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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礼无嗣终遭弃──读《氓》札记
 更新时间:2024-03-29 17:28:31

《诗经·卫风·氓》(以下简称《氓》)真要算一首有个性、有批判力度的弃妇诗。

悖礼无嗣终遭弃──读《氓》札记

女主人公哀而有伤,不失清醒,一语道破为情误:“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她怨而敢怒,不失自尊,锋芒直指负心汉:“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难能可贵的是,她愤而决绝,不再留恋,宁被遗弃遭人谤:“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至于她不得不从氓这面凸镜里看自己,不能不透过男性这扇窗看社会,说白了,这半是有些无奈,半是“礼”崩而“礼”在的世俗使然。

作为春秋时期的一面镜子,《氓》折射出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和旧礼教对女性的摧残。作为一首有个性的弃妇诗,它留下的悬念,更给人以想象和解读的广阔空间。掩卷沉思,人们不禁要问:一位美丽热情、任劳任怨的女性,而丈夫又是两小无猜的儿时伙伴,她理当得到爱情和幸福,可为啥婚后竟遭不幸、受尽虐待而终被遗弃呢?

对此,吴建民先生是这样解读的:“氓的反复无常,用情不专,这是导致女主人公被弃的最根本原因。”“他以贸丝为由而与女主人公认识,为得到爱情而‘言笑晏晏’、‘信誓旦旦’,设法接近,一旦得到爱情,便马上要求娶亲,结婚后就一反初言,甚至‘至于暴矣’,所以,氓是一个始乱终弃、言行反复的负心汉。”(《高中生必背古诗文40篇》,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北京第1版,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

平心而论,吴先生的解读有很大的代表性。作为一个具有多重性格的男性,氓确有“反复无常”的一面,但亦不能排除真心喜爱女主人公的一面,不然氓就不会那么坦率、主动而急切,包括因“子无良媒”而“愆期”时的“怒”,甚至敢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雷池。试想,倘若不是两情相悦,女主人公就不会“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卜筮“无咎”后便“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并希望“及尔偕老”,亦如吴文所说“沉浸在爱情和新婚的幸福之中”,以至后来还“遥想当年欢乐幸福的爱情生活”。当然,就“反复无常”的一面而言,笔者并不否认氓的乖僻、虚伪、软弱乃至薄情、凶狠、暴虐,然而它毕竟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诚如人教版(试验修订本)语文教材“至于暴矣”之注解所言,是“对我逐渐虐待”,而非“结婚后就一反初言,甚至‘至于暴矣’”,何况燕尔新婚的她正魅力无限呢!并且,这又不能全归结于性格因素,因为氓尽管试图逾越却最终还是无法逾越观念和世俗的束缚,结果败下阵来,他妥协了,屈服了,甚至由此而心理变态,竟去伤害心爱之人,“至于暴矣”。

氓是否“始乱终弃”?照吴先生的解读,“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即“用桑叶的‘沃若’暗喻女主人公的年轻貌美,揭示了氓追求女主人公的原因;”“桑之落矣,其黄而殒”则是“用桑叶的黄落暗喻女主人公青春消逝,容颜衰老,揭示了氓抛弃女主人公的原因。”于是,氓与她的结合就毫无爱情基础可言,而是基于对女色的占有欲,是不道德的玩弄女性,即“始乱”。而干嘛“终弃”,怪就怪女主人公如今咋“人老色衰”,成黄脸婆了?于是,那似乎只“耽”于“沃若”式女人的氓,真个就把以往的“信誓旦旦”抛诸脑后,脸不红心不跳地“士贰其行”、“二三其德”了。

那么,“始乱终弃”是否有悖论之嫌呢?我不想妄下断语。形象永远大于思想。“桑”之“沃若”与“黄而殒”,其比兴蕴涵本可见仁见智,只要不即不离、言之成理。从表层看,吴先生的解读蛮合乎氓“始乱终弃、言行反复”的推论,而从深层推敲,却置自己于尴尬境地,更置女主人公于尴尬境地,因为氓的“始乱”就意味着女主人公不正经,而这首诗的微言大义,便又回到了老而又老的“刺淫奔”,成了“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朱熹《诗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而这,就触及到笔者想讨教的关键处,就需把它放到更大的背景之下来审视。

《氓》大致产生于春秋初期至中期即东周时期。这时期,那“崩”而尚在的“礼”,好似一个如影随形的幽灵,仍极大地影响和束缚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日常行为。君不闻,“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诗经·齐风·南山》)“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在《诗经·郑风·将仲子》里,一位青年女子透过其内心独白,便道出了她对男友试图越墙幽会畏惧不已的原因:“岂敢爱之?畏我父母”,“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岂敢爱之?畏我诸兄”,“诸兄之言,亦可畏也”;“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人之多言,亦可畏也”。哎呀呀,你听听,你看看,一张无形大网就这样从家庭一直撒向社会,再经“父母”、“诸兄”和“人之多言”的重重围裹,竟是如此的令人窒息,而“父母之言”、“诸兄之言”和“人之多言”所形成的众口嚣嚣的舆论环境又是如此的森严恐怖。而《氓》诗里的女主人公,恰恰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挣扎着。

于是,徐陪均先生认为:“这首诗所写的婚姻悲剧,反映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情与礼的矛盾与夫权对妇女的压迫。”“这位女子开始时是在集市上与一平民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后来又乘垝垣相望,显然与礼有悖,终遭丈夫的休弃,兄弟的讥讽。她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与旧礼教产生直接的冲突,因而导致了婚姻悲剧的发生。”(《先秦诗鉴赏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第一版)徐先生把休弃之因归结到“情与礼的矛盾与夫权对妇女的压迫”,归结到“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与旧礼教产生直接的冲突”,归结到“私定终身”、“与礼有悖”,这确是很有见地的见解,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从根本上澄清了女主人公对自主婚姻的向往不是“淫奔”,氓对她的追求亦非“始乱”。何况“私定终身”时,女主人公因意识到“与礼有悖”,故有“愆期”之举,并郑重解释“非我愆期,子无良媒。”接下来,尽管“畏我父母”和“父母之言”,“畏我诸兄”和“咥其笑矣”,甚至不排除“人皆贱之”,但她毕竟在所经受的种种折磨中“女也不爽”:“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那么,女主人公之被弃,在婚后究竟有啥悖“礼”之事呢?据《礼记·本命》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由此“七去”之条,对照《氓》诗,似乎有三条与她相关。首先,便数犯“淫去”,但前面已作分析,且时间又在婚前,故不再罗嗦。其次,“妒去”这条大概也沾不上边。女主人公对氓虽有“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的指责,但终嫌笼统模糊,不像汉乐府诗《上山采蘼芜》中的“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明显暗示了休弃之因是丈夫的喜新厌旧;退一步从纳妾来揣想,“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似乎表明,氓即使有“用情不专”之花心,也缺少纳妾的经济条件。

最有可能的便是“无子去”。女主人公自述“三岁为妇”而“三岁食贫”。“三岁”这里是虚指,即多年之意。与氓结婚多年,当是儿女绕膝,可笔者细读全诗,发现她竟没有孩子,甚至无只言片语提到过孩子。试想,若有亲生骨肉,即便遭休弃,也甭管今后孩子跟谁,留婆家也好,回娘家也罢,当妈的难道情感上就没有一丝牵挂?心理上就没有一点痛苦?嘴巴上就不常念叨几句?那么,这一切或许是女主人公不愿说?不必说?不便说?除了排除法,除了“露”中寻“藏”、“无”中悟“有”、“果”中觅“因”,真还苦无良策。于是,从妃嫔们母以子贵,到寻常百姓视子嗣为命根子,笔者便想到了尤二姐由堕胎而自杀,想到了祥林嫂因阿毛被狼叼走而几近崩溃,想到了柔石笔下皮贩子一家的天伦之乐竟因老秀才的典妻生子而破坏殆尽。可见,在那个时代,因无子嗣而绝祖宗香火,实乃女同胞之大耻辱,大不幸。面对如此之辱,自家之丑,除了“静言思之,躬自悼矣”,除了吃哑巴亏,以免被“咥其笑”为不下蛋的母鸡,苦命的女主人公还能咋样?还敢咋样?而且“无子”偏偏又直接“与礼有悖”,更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之大忌。因此,没给男方生育传宗接代、延续血脉的子嗣,这才是她被休弃的根本原因啊!尽管无嗣之过不一定全在女方,尽管氓或许迫于压力,但一切都没法改变,旧礼教之网任谁也挣脱不了!

把根本原因归结到悖礼无嗣终遭弃,回头再读《氓》诗,诸多疑点就豁然开朗了。女主人公所悟出的“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不公,她对氓“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的怨恨,以及氓为啥“至于暴矣”,也就有了合理解释,一切都该怪旧礼教之网,该怪悖礼无嗣这一难言之隐。换言之,你可以骂氓“一反初言”、“言行反复”,甚至背信弃情、“至于暴矣”,但那难言之隐毕竟悖“礼”犯忌,加上畏“父母之言”、畏“诸兄之言”、畏“人之多言”,为家族和自身之名誉计,为传宗接代计,氓由“耽”而“说”,最终蜕变成旧礼教的帮凶,不就顺“礼”成章了?

无论如何,氓不为女主人公的名誉和处境计,不为“及尔偕老”的“信誓旦旦”计,已活显出虚伪与卑劣,但归根结底是苦了女主人公。试想祥林嫂就因那手犯克夫、克子的晦气,即使捐了门槛,也没资格动鲁四老爷家那神圣的祭品,而有难言之隐的女主人公回娘家后即被兄弟“咥其笑矣”,那么倘若她再嫁,谁又会要这断子绝孙的“丧门星”?既遭丈夫休弃,栖身娘家亦被兄弟耻笑,再嫁又不可能,今后她该怎么办?她还有活路吗?女人啊女人,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你咋是这样的命啊?!然而绝境之下,女主人公偏偏却“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其决绝态度所体现的自尊、刚毅和坚强,硬是令人肃然起敬,而这首诗的悲剧意义,特别是对旧礼教的控诉和批判,在春秋时期便达到如此深刻、典型和犀利的程度,就殊为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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