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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有关资料
 更新时间:2024-03-29 21:53:05

【作者简介】

《故都的秋》有关资料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幼名荫生,浙江富阳人,1896年12月7日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达夫3岁丧父,7岁入私塾启蒙,从小熟读唐宋诗词和小说杂剧。1911年开始创作旧体诗并向报刊投稿。1912年夏考入之江大学预科,不及半载因参加学潮被校方开除。翌年进入杭州蕙兰中学,因绝望于教会学校的奴化教育,遂回家闭门苦读。

1913年9月随长兄郁华赴日留学,1914年7月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预科,开始接触西洋文学,并开始尝试小说创作。1919年7月进入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1921年6月,与郭沫若、成仿吾、张资平等人发起成立了创造社。7月第一部小说集《沉沦》问世,对当时文坛产生巨大影响。其中小说《沉沦》为其代表作,深刻地表现了受压迫的留日学生的苦闷与彷徨,并塑造了一个性格忧郁和心理变态的青年形象,具有强烈的反旧礼教色彩。1922年3月《创造季刊》创刊,主编第1期。同年7月自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回国。

1923年5月,《创造周刊》创刊。同月发表《文学上的阶级斗争》,引起广泛注意。7月发表小说《春风沉醉的晚上》,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表现工人形象的作品之一。同年作品集《茑萝集》出版。1923~1926年先后在北京大学、武昌师大、广东大学任教,主编《创造月刊》《洪水》半月刊。1927年1月因发表政论《广州事情》引起创造社内部争论,从而声明退出创造社。1928年春秘密加入太阳社,9月在鲁迅支持下主编《大众文艺》。1930年作为发起人在上海成立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同年3月发起成立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2年2月与鲁迅、茅盾等联合发表《上海文化界告世界书》。同年12月小说《迟桂花》发表。1933年4月移居杭州后,写了不少山水游记和诗词,其中游记尤为出色。1935年发表《出奔》,描写尖锐的阶级斗争。1938年在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常务理事。

1938年12月携妻儿抵新加坡,主编《星州日报》等报刊副刊,发表大量战斗性很强的政论、短评和诗词声援抗日斗争。1942年5月由于日军进逼撤至苏门答腊的巴爷公务,化名赵廉。曾被日军强迫任翻译七八个月之久,在此期间暗中保护和营救了不少印尼群众和华侨。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年50岁。

郁达夫的文学活动贯穿了从五四运动到抗日战争的几个重要革命时期,从最初表现青年的苦闷开始,逐渐扩大到反映劳动人民的不幸,以至描写革命风暴的到来。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也是一个跟随时代一道前进的作家。他的作品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部分精神面貌。在艺术上,则侧重于表现自我,带有较浓重的主观色彩,既有表现对旧社会的抗争与愤激的直抒胸臆,也有坦率的自我暴露、病态的心理描写、悒郁感伤的心灵倾诉,形成感情意味浓厚的浪漫主义倾向。

──选自《郁达夫》,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

《故都的秋》写于50多年前的1934年,选入中学语文课本总也有五十年上下了。一代代的青少年大约都是从这篇写景文字接触郁达夫其人的吧。

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在他后来发表的《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还是编者的函索坐索逼出来的急就章。急就之章能写得这样隽永而有情致,就不能不靠平日的功夫,即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体会了。

从起头一段往下看,写秋意,秋季的院落,写槐树,秋蝉,秋雨,写果树,写悠闲的北平市民对答的神态,若非平日的观察体会深深印在脑际,是决然写不出这样看似信手拈来的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来的。写此文的头一天,8月16日,日记的开头便说:“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可见他随时随地都在体验环境。第二天早晨他提笔就写《故都的秋》,同前一天清晨的感触怕是不无关系的吧。这种功夫或者也就是鲁迅先生要求于有志写作者的头一条吧:“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答北斗杂志社问》)要活得有意义而不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是不是人人都应以此为修养目标之一呢?

其次,若没有对故都北平的挚爱,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父亲一生短短的49年中从未在北平久住,但是在此文的姐妹篇《北平的四季》(1936年)中吐露了对古都的感情: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在国难深重的当年,父亲自己一程程南去,再没有重践斯土,却这样遥祝故都的无恙。如今外敌早已逐出,又成为首都的北京也已进入现代化新时期。当初的风貌所剩无几,燕都历程上的一个个时代只有到大量《故都的秋》一类的记述里去领略了。

1989年12月27日杭州

──选自《作家谈高中语文课文三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选自《散文写作艺术指要》,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古往今来,对于“秋”,或讴歌,或诅咒;或因它而寓之以意,或借它而寄之以情。但时有古今,地有南北,意有深浅,情有厚薄,于是“秋”也就显示不同的姿、色、声、味来。郁达夫写的《故都的秋》,通过独特的表现手法,表现出了它独特的风姿,独特的彩色,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

(一)

《故都的秋》中的“秋”是这样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秋的早晨,是“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那铺得满地的似花非花的槐树的落蕊,“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这秋的傍晚,这到处都是树的树底下和到处都是矮屋的墙根底,都能听到“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显得“奇”“有味”“更像样”的,那是故都的秋雨:“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作者先景后情、景中寓情,闲闲散散地让读者体味到:的确,故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但故都,也“Golden Days”(即“金色的秋天”)的佳日,那“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作者如此淋漓尽致地绘秋景、谱秋声、摄秋实,真实地表达了他对故都的热爱的感情。作者有意要读者了解,富于个性的故都的秋色秋声,更能体会到一种独特的秋意,更能感受到一种独特的秋味,以及由诸多成分糅合而成的深情。作者的笔调是那样明快、清新,又是那样含蓄、深沉。

《故都的秋》中的这“清”“静”“悲凉”的特点,不像某些咏秋之作那样铺陈许多古刹胜迹,也没有传统的带有“秋”色标记的陈词套语,而是通过平凡的词句表达了平凡的秋姿、秋色、秋声与秋味。在作者的笔下,故都的秋就在故都的每座低矮的家屋内外,就在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后,以及高高的天空里。作者虽然在回忆中点数了“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等故都胜景,但作者着力描绘的是存在于千家万户之中的秋姿、秋声、秋意与秋实,这就使文章的主题更富有生活的情趣。

《故都的秋》是一篇抒情性强而议论成分又较多的抒情散文。所以,文中对于“秋”的形态、神韵的着笔,目的在于表达对故都的眷恋与哀婉之情。作者热忱地爱故都,爱故都的人民,爱故都的秋天。所以,作者在最后直抒胸臆:“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作者的爱国、爱民与“落寞”“衰弱”的真实感情,融进了故都的以至北国的秋中,因而既独特,又平凡。读完全文,我们的确感到:“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诚然,南国的“秋”,也是“清”“静”“悲凉”的,只不过欠“特别”罢了,作者本人当时不正处在这“清”“静”“悲凉”之中吗?

(二)

《故都的秋》的确是“清”“静”“悲凉”的。作者为了通过故都的平凡的秋姿、秋色、秋声,传递他独特的秋味、秋意、秋情,着意调动了以下一些表现手法,在运思谋篇、遣词造句、文笔风格以及记叙、描写、议论与抒情的结合上表现了独特的色彩。

1、烘托、对照手法。作者除了直接叙描故都的“秋”外,着意以南方的“秋”为写照,烘云托月似的映衬出故都秋的浓度与特色。如第二、五、六、十三段,都通过关联词如“但”“或”“可是”“并且”等连词和“也”“更”“都”“总”等副词将南北的秋姿、秋色、秋味、秋意进行类比,或以正衬反,或以反显正,或肯定中见出否定,或否定中加强肯定,动用多种句式从侧面显示出了故都秋的“量”与“质”的特色来。表面上,作者好像闲情信笔;而实际上,作者正是通过这间接手法将读者引入秋的里层,去体会那故都的秋味,去领会那故都秋意,去思考那秋的人生。

2、复沓、跌宕手法。读过《故都的秋》,难免有这种感觉:这是诗式的散文,还是散文式的诗?其实,作者是饱含诗情写散文的。我们读这篇写景文字,之所以有一种情深意切的快感,这不正是“诗”的功力吗?作者赋予《故都的秋》以满腔的激情,无论礼赞或哀怜,无论热烈或悲凉,我们总深感作者的情是真切的。这种表达效果的产生,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复沓、跌宕手法的运用。这种反复咏叹的手法虽渊源流长,但用在现代散文中,且用得恰到佳处,的确是难能可贵的。如,对古今文人很少提及的“秋味”这个抽象的“触觉”,作者一共提到五次,再加上一些富于“秋味”的描写镜头,使本来抽象的东西也成为可感触的具体物象了。当然,本文最主要的复沓、跌宕还不在于具体的“物象”上,而在于它的旋律和情味上,通过“旋律”和“情味”,反复拨动读者对于“秋”的宏观与微观的认识与深化的感情。所以,作者在结构上采取了叙述、描写与议论、抒情相结合的方法,因情生景,借景发情,将“物”“我”“主”“客”完美地统一到“意境”这个极点上,通过读者的美感经验而完成作者所要传递的思想。

3、清新典雅、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能否这样说,《故都的秋》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作者的闲情漫话。从开篇到结尾,这里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一语天然万古新,去掉豪华见纯真。”清水出芙蓉,闲笔出真情。这些话概括《故都的秋》的语言特色,是当之无愧的。

──选自《散文写作艺术指要》,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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