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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的一个插说
 更新时间:2024-04-19 22:25:10

高中《语文》第一册有一篇《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这篇课文第三自然段是一个长句:“正象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对这个长句,过去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分析。为什么有种种不同的分析呢?原因就是没有注意到这个长句有一个复杂的插说(特殊的句子成分──独立成分)。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的一个插说

下面谈谈几种不同的分析:

一种分析是把这个长句看作两个句子,认为“冒号以前的是一个单句,冒号以后的是一个多重复句,这个复句解释了‘简单事实’,但不是它的复指成分。对于前面的冒号,可作句号看。”我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因为这样一来,就把一个完整的句子割裂开了。

关于什么是句子,《汉语》课本第三册说得很明确:“句子是用词和词组构成的。它能表达完整的意思,也就是说,它能告诉别人一件事,向人提个问题,向人提个要求,或者表示自己的某种感情,让听的人明白。”如果把冒号以前的“正象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看作“是一个单句”,那末,这个单句并不能表达完整的意思,不能告诉别人一件事,也不能让听的人明白。人们必然要问:“‘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是什么样的事实?”只有把冒号以后的成分发贯穿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达完整的意思,让听的人明白。再说,冒号就是冒号,句号就是句号,“冒号可作句号看”这种说法也是不科学的。持这种看法的同志把冒号作句号看,为的是让后面那个“多重复句”独立成句。他们还说:“把很明显地表现了条件、因果等关系的句子说成复杂词组,也是不恰当的。”他们没有注意到汉语语法现象有“单句的扩张”(有人称它为“超单句”)。例如:毛主席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这个句子的主语是“毛主席”,谓语中心词是“说”,宾语是由两个句子构成的,前一个句子是单句,后一个句子是复句,复句里面也很明显地表现了递进、对比等关系,这就是单句的扩张。假若把这个句子的冒号“作句号看”,把“毛主席说”看作一个单句,把冒号以后的部分看成解释“说”的另外两个独立的句子,我看谁也不会同意。总之,这个长句只能看成一个单句,决不能把它割裂开来看作两个句子。

另一种分析是“作谓语的动词后面所带的宾语──‘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做得相反’”是由“三个同位复指成分组成。”“三个同位复指成分”的提出,可能是作者一时的笔误。要不,怎么也找不出三个复指成分,分析者可能是相提出一个“三位一体的同位复指成分”但没有把话说清楚。《汉语》课本第四册曾对复指成分作如下的解释:“用两个词或者词组,指同一样事物,作同一个句子成分,这是一种复说的表示法。这样的成分叫作复指成分。”这里明确指出复指成分一般都是用两个词或者词组构成的。有的同志提出:“把一个多重复句作为一个句子的宾语的复指成分,显然不合‘复指’的要求(‘复指’是用两个词或词组指同一事物,作同一句子成分)。”(按:认为不能看作宾语的复指成分是对的,但问题不在于是三个词组和把它看成词组。这儿的“多重复句”看作复杂词组是可以的,后面还要谈到。)要知道复指成分用的词或者词组也可能不止两个,例如:刘凤阶‖L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普通的庄稼汉,全省的模范宣传员之一。存在的问题是:不能看成“三个同位复指成分”。“同位复指成分”,与《汉语》课本“重迭的复指”是截然不同的。分析者提出“同位复指成分”,可能是看了吕叔湘、朱德熙两位先生写的《语法修辞讲话》,又没有注意到《汉语》课本的变化。《汉语第四册教学参考书》说:“为什么要叫复指成分?以‘交通员老李‖忙把墙角的缸搬开’为例。有的书上说,‘老李’是主语,是本位成分,‘交通员’是主语‘老李’的同位成分;也有的书上反过来说。实际上很难肯定哪是本位,哪是同位,说‘老李’是主语固然可以,说‘交通员’是主语也未尝不可以;而且两个词中间如果去掉任何一个,剩下的一个都可以作这一句的主语。现在课本里把这两个词统称为复指成分,共同作主语,也就是这个主语的内部是用复指成分构成的,复指成分可以理解为一种‘复指结构’的意思。”前几年,不少高等学校讲授现代汉语语法,曾把”重迭的复指”称作“同位词组”。一九八一年七月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上,大家都同意根据语法科学的发展修订《暂拟系统》,修订要点之一就是“取消原特殊的句子成分中的复指成分。”并把复指成分中的“重迭的复指”“改为复指词组作句子成分。”王力先生在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开幕式上说:“学校语法还是要统一起来。……首先是要便于教学的。”综上所述。这个长句的谓语动词“发现”所带的宾语不能看作是由“三个同位复指成分组成”的。

还有一种分析与第二种分析类似:把“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分析作‘规律’的复指成分”,说“它同‘规律’一词有着解释和被解释的关系”,又把冒号后面的文字看作“冒号前面的以‘事实’为中心词的词组的复指成分”,说它“对‘事实’起注释作用。”与第二种分析不同的是:认为“在这个长单句中实质上有两个复指成分,这两个复指成分连续运用”。分析者不同意把“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看成插说。分析者提出的理由是:“插说,也就是独立成分。所谓独立,它是相对于句子的其它成分来说的。这种独立性既表现在意义上,它往往是表示……一些附加的意义。这种独立性更主要表现在结构上,它不作句子的任何成分,它不能跟其它成分发生结构关系,位置也比较灵活。对照这两点来看,‘即……事实’这部分文字,从意义上看,它是对上文“规律”的一个解释,……上下文内容联系非常紧密。从结构上看,这部分的中心词‘事实’和前面的‘规律’一样,受谓语中心词‘发现’的统摄,它完全可以替换上面的宾语部分,句子的主干便成为:‘马克思发现了历来被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因此……在结构上充当句子的同一成分,所以,应该说它是‘规律’的复指成分。”关于不宜作复指成分,前面已谈到,不赘述。“就意义说,各种独立成分在独立的程度上就不完全相同。……有的去掉了,句子并不发生什么问题,……有的就不大好去掉,……其它可类推。……独立成分是就结构方面来说的。”插说也有“以不调动为宜”的。插说有许多种,有一种是表示解释的,后面还会谈到。就结构上说,大家只要对照一下原文,就不难发现分析者上面更换了一个字(把“为”更换为“被”),删减了两个字(“即”和“着”)。我们认为用替换法,是不能随意删减、更换任何一个字的,特别是不能任意删减。如果不删减、更换,一替换,就成了:“马克思发现了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这怎么能成为完整的句子呢?可见“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与谓语中心词“发现”并不发生结构上的关系,因此不能把它“分析作‘规律’的复指成分””《语法修辞讲话》的同位成分范围比较大,”“用也就是、即、或’把两个成分连接起来的句子,在《汉语》课本不是复说而是插说”。叶南熏同志还把用“即”构成的插说列为表示解释的插说。

这个长句的主干“马克思发现了……规律”比较简单(只有八个字),连同比况词组构成的提前状语和宾语“规律”前的两个定语(“人类历史的”、“发展”)也只有三十二个字。复杂就复杂在这个长句有一个复杂的共计一百四十九个字的表示解释的插说(插说是就表示法而言),这个插说占句长的百分之八十二点三二,而且是由“历来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与“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而不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组成的复指词组构成的,前者比较简单(是一个偏正词组),后者复杂(是一个“多重复句”,陆文蔚、王湛同志把它看成复杂词组是对的),又对前者“起注释作用”。

这个长句的主语是“马克思”,谓语中心词是“发现”,“规律”是谓语动词“发现”所带的宾语。“正象……一样”是用比况词组构成的提前状语(这个状语提到主语“马克思”前边去,为的是强调“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与“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具有同等重要意义。)“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宾语“规律”定语,“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相反”是特殊的句子成分──独立成分,这个独立成分是由“历来……事实”与“人们……相反”组成的复指词组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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