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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
 更新时间:2024-03-29 13:45:47

再别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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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追悼志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①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天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信,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的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志摩

会死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了。

志摩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他常说: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们也不知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可是狂风过去之后,我们的天空变惨淡了,变寂寞了,我们才感觉我们的天上的一片最可爱的云彩被狂风卷去了,永远不回来了!

这十几天里,常有朋友到家里来谈志摩,谈起来常常有人痛哭,在别处痛哭他的,一定还不睡。志摩所以能使朋友之样哀念他,只是因为他的为人整个的只是一团同情心,只是一团爱。叶公超先生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于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陈通伯先生说:“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们的连素,他是粘着性的,发酵性的。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才是和事老,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总是朋友蹭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会妒忌,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一生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

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

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见你——

……

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

活泼,秀丽,褴褛的衣衫,

他叫声“妈”,眼里亮着爱——

——上帝,他眼里有你——

(《他眼里有你》)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

的棺已盖了,面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民国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他说:“故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间事矣。……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②,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在这信里,任公提出两点: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沈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忄宅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12年1月2日信)”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几次挫折,就会死,就会堕落。所以他以老师的资格警告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但这种反理想主义是志摩所不能承认的。他答复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第二,他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他对任公说:“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汙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我今天发表这三封不曾发表过的信,因为这几封信最能表现那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还可以说,只有从这个观点上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为;我们必须先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摩的为人。

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他承认是失败。他有一首《生活》的诗,诗暗惨的可怕。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手扪索着冷壁的粘潮,

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

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他的失败,也应该使我们对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与同情,因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这信心,冒了绝大的危险,费了无数的麻烦,牺牲了一切平凡安逸,牺牲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而终于免不了惨酷的失败,也不完全是他的人生观的失败。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的信仰太单纯了,而这个世界太复杂了,他的单纯的信仰禁不起这个现实世界的摧毁;正如易卜生的诗剧Brand里的那个理想主义者,抱着他的理想,在人间处处碰钉子,碰的焦头烂额,失败而死。

然而我们的志摩“在这恐怖的压迫下”,从不叫一声“我投降了”——他从不曾完全绝望,他从不曾绝对怨恨谁。他对我们说:“你们不能更多的责备。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是好的。”(《猛虎集·自序》)是的,他不曾低头。他仍旧昂起头来做人;他做事,他总是仍旧那样热心,仍旧那样高兴。几年的挫折,失败,苦痛,似乎使他更成熟了,更可爱了。

他在苦痛之中,仍旧继续他的歌唱。他的诗作风也更成熟了。他所谓“初期的汹涌性”固然是没有了,作品也减少了;但是他的意境变深厚了,笔致变淡远了,技术和风格都更进步了。这是读《猛虎集》的人都能感觉到的。

志摩自己希望今年是他的“一个真的复活的机会”。他说:“抬起头居然又见到天了。眼睛睁开了,心也跟着开始了跳动。”我们一班朋友都替他高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灌的花树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地里种出了无数的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他自己的歌唱有一个时代是几乎消沉了;但他的歌声引起了他的园地外无数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丽的唱。这都是他的安慰,都使他高兴。

谁也想不到在这个最有希望的复活时代,他竟丢了我们走了!他的《猛虎集》里有一首咏一只黄鹂的诗,现在重读了,好像他在那里描写他自己的死,和我们对他的死的悲哀:

等候他唱,我们静着望,

怕惊了他。

但他一展翅

冲破浓密,化一朵彩雾:

飞来了,不见了,没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团火焰,一腔热情。现在难道都完了?

决不——决不——志摩最爱他自己的一首小诗,题目叫做“偶然”,在他的《卞昆冈》剧本里,在那个可爱的孩子阿明临死时,那个瞎子弹着三弦,唱着这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朋友们,志摩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会永远留在我们心里,他放的光亮也会永远在人间,他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忘不了和我们在那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二十年,十二月,三夜(同时在北平《晨学园》发表)

①本文选自《新月》4卷1期。胡适曾与徐志摩一起创办过《现代评论》周刊、新月书店和《新月》月刊,两人有着浓厚的情谊。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所乘飞机失事遇难,12月3日,胡适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下了这篇追悼文章。

②梁任公先生: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

苏雪林谈徐志摩的诗

民国十年左右的文坛,北方归鲁迅、周作人兄弟统治,南方则“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对峙,对于青年心理有很大影响。北方唯一诗人是冰心,南方则郭沫若了。民国十一、二年间忽然从英国回来了一批留学生,其中有几个后来以文学显名,徐志摩就是其中之一。当他在《晨报副刊》、《学灯》、《小说月报》,发表他的《再会吧康桥》、《哀曼殊斐尔》等诗,其雄奇的气势,奢侈的想象,曼妙的情调,华丽的词藻,都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所以大家不约而同的用惊异的眼光看他。有的心怀妒忌,恨不得趁这条巨蟒尚未完全蜕化为头角峥嵘的龙来争夺自己的地盘时,把它一拳打死;有的却暗暗欢喜说:我们的真诗人出现了,我们渴望的艺术诞生了。前辈文人如梁启超等对他特别赏识,甚至嫉视白话文学如寇仇的章士钊,也许之为“慧业文人”,死抱传统思想,学衡派巨子吴宓对他亦具有好感。徐志摩这奇怪的人物,出马文阵不久,便征服了青年、中年、老年的心,跃登第一流作家的坛坫。他在文学界成名之迅速,不亚胡适之于学术界。

“徐志摩曾一手奠定了新诗坛的基幢,这话虽成了反对党嘲笑的口实。但我们若屏除任何成见,将他对于新诗坛努力的成绩,一一检查,则将承认这话并不算过分的恭维。现在把徐志摩的创作分形式、精神两方面来研究一下:徐志摩诗的形式

一、体制的讲求新诗自胡适时代至于郭沫若时代,都没有一定的格式。郭沫若虽然采取西洋格式以为创作的模范,但他第一次试作带上了美国诗人惠特曼(Whitman1819—1892)的自由豪放作风,又趋于卤莽决裂之途。他集中十分之九为自由诗,他对于新诗体制实无贡献。徐志摩知道诗没有声律便失去了诗的原素,所以他的试笔《哀曼殊斐尔》便是有韵的。民国十五年春,于赓虞想在北新书局办一个纯粹的诗志,徐志摩与朱湘劝他移办于《晨报》。于是遂有《诗刊》产生。这诗刊便是后来新月书店诗刊之先驱。据于赓虞说诗刊发行之前夕,共聚于闻一多寓所讨论,在座共有七、八位新诗人,共同的意见是在使诗的内容及形式,表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诗刊》的发刊辞即出之徐志摩手笔。《诗刊》发行后,每周要在徐志摩家开一次读诗会。会中讨论最多的是诗的形式及音韵。及《新月诗刊》出后,诗的格律愈加严谨,胡适的《新诗已上了轨道》,便是那时说的话。

徐志摩的诗变化极多且速。他今日发表一首诗是这种格式,明日是另一种,后日又是另一种。想模仿都模仿不了,他人是用两只脚走路,他却是长着翅膀飞的。他在民国十四年发表了一本《志摩的诗》,据他朋友陈西滢为他做的体制统计有:散文诗、自由诗、无韵体诗、骈句韵体、章韵体。诗刊派的诗有“方块诗”之诮,他人为之,不免稍受拘束,而徐氏独能于此严格规律之中,自由表现其天才,这一点也是他人所不及的。

二、辞藻的繁富白话诗初起时,为了摆脱旧诗词的格调起见,排斥旧辞藻,不遗余力。又因胡适说过,真正好诗在乎白描,于是连“渲染”的工夫多不敢讲究了,看刘复《扬鞭集》那样朴实无华,汪静之、胡思永虽说是比较年轻的诗人,也不敢把他们的作品带上一点鲜明的色彩。白话诗之主白描,情形也正相类似。但诗乃美文之一种,安慰心灵的功用以外,官能的刺激,特别视觉、听觉的刺激,更不可少。西洋某文学家说诗不过是“颜色”和“声音”组成的,这话虽偏,不能说它完全无理。中国文人也早有见于此,刘勰《文心雕龙》有情采篇,曾说“综述性灵,敷写器象”,更少不得“彪炳缛采”。袁枚也说“美人当前,烂如朝阳,虽抱仙骨,亦由严妆1又说“圣如尧舜,有山龙藻火之章,淡如仙佛,有琼楼玉宇之号,彼击缶披褐者,终非名家。”所以文学革命大师的禁令,只能收效一时,略有才气的诗人便不甘受这种束缚。冰心小诗是有些辞藻的,郭沫若的长篇也是充满了“心弦”、“洗礼”、“力泉”、“音雨”、“生命的光波”、“永远的爱”种种西洋辞藻。徐志摩出现后,诗的辞藻,更为富丽了。但他的辞藻不是中国的,也不是西洋的,那是经过他的心灵炼制过的一种东西。陈西滢说:“他的文字,是把中国文字西洋文字融化在一个洪炉里,炼成一种特殊而又曲折如意的工具。它有时也许生硬,有时也许不自然,可是没有时候不流畅,没有时候不达意,没有时候不表示是徐志摩独有的文字。再加上很丰富的意象,与他的华丽的字句极相称,免了这种文字最易发生的华而不实的大毛玻”这批评是最切当没有。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西滢还说:“他的毛病是太没有约束。在文字方面,有时不免堆砌得太过,甚至叫读者感到烦腻。”徐志摩有一篇小品文字,描写新加坡和香港的风景,题为《浓得化不开》,谑者遂以名其文。甚至“唯美派”、“新文学中的六朝体”,这些名称也是反对派加给他的。钟嵘诗品论谢灵运道:“颇以繁芜为累”,又说:“若人兴多才博,寓目即书,内无乏思,外无遗物,其繁富宜哉。然若名章迥句,处处间起,丽典新声,络绎奔赴,譬如青松之拔灌木,白玉之映尘沙,未足贬其高洁也。”我于徐氏亦云。徐志摩后出版的《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已免除上述毛病了。

三、气势的雄厚郭沫若诗颇雄,而厚则未必,因为他的作品,往往只有平面而无深度。所谓“力量与气魄不相称”也。徐志摩诗则雄而且厚。凡辞藻过于富丽者,气每不足,足者即为上乘。曾国藩日记云:“奇辞大句,须得瑰玮飞腾之气,驱之以行,凡堆重处皆化为空虚,乃能为大篇,所谓气力有余于文之外也,否则气不能举其体矣。”徐之作品,可当此语而无愧。散文诗如《毒药》、《婴儿》、《白旗》、《天宁寺闻礼忏声》,都足见他真实的功力。试举《婴儿》中的一段:

你看他那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

她那少妇的安详、柔和、端丽,现在剧烈的阵痛里变形成不可信的丑恶:你看她那遍体的筋络,都在她薄嫩的皮肤底里暴涨着,可怕的青色与紫色,像受惊的水青蛇,在田沟里急泅似的,汗殊站在她的前额上,像一颗颗的黄豆,她的四肢与身体,猛烈的抽搐着、畸屈着、奋挺着、纠旋着,仿佛她垫着的席子是用针尖编成的,仿佛她的帐围是用火焰织成的;一个安详的,镇定的,端庄的,美丽的少妇,现在在阵痛的惨酷里变形成魔鬼似的可怖:她的眼,一时紧紧的阖着,一时巨大的睁着,她那眼,原来像冬夜池潭里反映着的明星,现在吐露着青黄色的凶焰,眼珠像是烧红的炭火,映射出她灵魂最后的奋斗,她的原来红色的口唇,现在像是炉底的冷灰,她的口颤着、撅着、扭着,死神的热烈的亲吻不容许她一息的平安,她的发是散披着,横在口边,漫在胸前,像揪乱的麻丝,她的手指间紧抓着几穗拧下来的乱发;这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

这个选材极难的题目,他试以正面描写的方式,形容得那么淋漓尽致,刻画得入木三分,真是十分不易的。而且以上所引的两段约三百五、六十郑挛幕褂卸儆嘧?才完。一首六百多字的散文诗有曲折、有层次、有奔注、有顿挫,我们读来毫不觉得它的冗长拖沓。真如韩愈所谓“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又如吴挚甫所谓“声音之道,尝以意求之;才无论刚柔,苟其气之既昌,则所谓抗坠、曲直、断续、敛侈、缓急、长短、伸缩、抑扬、顿挫之节,一皆循乎机势之自然……”

四、音节的变化陈西滢又论徐诗音调云:“音调方面也没有下研究工夫,因为他喜多用实字,双双的叠韵字,仄声的字;少用虚字,平实的字,他的诗的音调多近羯鼓、烧钹,很少是提琴、洞箫等抑扬缠绵的风趣。他的平民风格的诗,尤其是土白诗,音节就很悦耳,正因为在那些诗里,他不能不避去上面所说的毛玻”这话未尝不对,但我以为徐志摩作品在音节上试验是同他体制上试验一样勤苦,而且一样具有许多变化的。他的音调随着诗的情绪而生变化,如果情绪是愉快的,音节即异常轻快;悲伤的,则音节也显出凄凉。试看他的《雪花的快乐》,第三、四两段: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飞铮颍娠r,飞铮颉。砩嫌兄焐懊返那逑悖?

那时我凭藉我的身轻,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消溶,消溶,消溶——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音节之轻快,真有雪花随风回舞的感觉。又如《落叶小唱》:

一阵声响转上了阶沿(我正挨近着梦乡边);这回准是她的脚步了,我想——在这深夜。

一声剥啄在我的窗上

(我正靠紧着睡乡旁);这准是她来闹着玩——你看,我偏不张皇!

一个声息贴近我的床,我说(一半是睡梦,一半是迷惘):“你总不能明白我,你又何苦多叫我心伤1

一声喟息落在我的枕边(我已在梦乡里留恋);“我负了你”你说——你的热泪烫着我的脸!

这音响恼着我的梦魂

(落叶在庭前舞,一阵,又一阵);梦完了,呵,回复清醒;恼人的——却只是秋声!

诗人失恋的苦恼,完全在这凄凉音调中传出,读之每使人联想及白人甫的《梧桐雨》和长生殿《夜雨》一折。虽然唐明皇的情况与诗人是不同的。

又如徐志摩在《沪杭车中》第一段:匆匆匆!催催催!

一卷烟,一片山,几点云影,一道水,一条桥,一支橹声,一林松,一丛竹,红叶纷纷:匆匆,催催,像车轮的声音,以下连用“………”三字短句,形容火车进行的速度。读者也恍惚坐在那风驰电卷的火车中了。此外则《盖上几张油纸》,连用叠句,如聆坐在风雪孤坟旁妇人的哽咽。《天宁寺闻礼忏声》,俨似梁皇忏的声调。《庐山石工歌》用无数“浩唉”表出汉族耐劳苦爱平和的心声,足与俄国《伏而加摇船曲》(Volga

Boatman’s

Song)媲美,其他音节优美的甚多。不及细述。

五、国语文学的创造胡适作文学革命论时,曾提出十个大字:“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所谓国语,不是指的白话文,其实是指的“官话”。

中国语言太庞杂,为国民交换思想感情一大障碍,而且也阻滞文化的发展与进步。我们提倡白话文,一半为改良文学工具,一半也为推广国语。但推广国语,以文学的实验为要著。如法国国语之臻于完密,也是路易十四时代,各个戏剧家、文学家、诗人之功。莫里哀(Moliere)剧中的言语,到今还在法国人口中说着呢。

但胡适白话文虽写得极其明畅流利,所用不过长江流域通行的言语,搭上旧有的白话文学如水浒、西游、儒林外史……的调子。冰心的小说用的一半红楼梦,一半欧化的文字,也不是纯粹的国语。至于珠江流域的文人,对于国语,更不能运用自如了。所以胡适“国语的文学”他自己先就不能做到,至于文学的国语,那更谈不上了。

徐志摩虽是浙江硖石人,国语倒说得很标准的,他就毅然肩起这创造“国语文学”的责任。他的小品散文全用国语,诗则一部分用国语,一部分用砖石调子,一部分是普通白话。刘复用北京下等阶级的言语,模拟人力车夫的对话,虽然口吻逼肖,但像那“一个椋亲印保ㄒ晃那ⅰ鞍肜印保ㄒ淮椋ⅰ白帷保ù颍ⅰ氨隆保ú灰烤固黄毡榱恕6椅颐谴丛旃镂难У淖谥迹且锾岣叱潭龋魑看蠓虻难杂铮皇且咽看蠓虻难杂锝档停ビ氤捣蛱富埃粤醺吹陌旆ㄊ茄Р坏玫摹P熘灸π唇谢印⒊捣颉⑹勘材D馑堑目谖牵劣诒鸬氖悴蝗绱恕O瘛逗#辉偈俏业墓怨浴贰ⅰ恫惺贰ⅰ犊ǘ鹄铩范际怯玫墓铮搅恕遏淅浯涞囊灰埂贰ⅰ睹突⒓吩蜃髡咴擞霉锏募记桑健H纭缎莨治业牧吵痢分械牧蕉危?

不是的,乖,不是对爱生厌!

你胡猜我也不怪,我的样儿是太难,反正我得对你深深道歉。

不错,我恼,恼的是我自己:(山怨土堆不够高;河对水私下唠叨。)

恨我自己为甚这不争气。

徐志摩诗的精神

一、人生美的追求陶孟和说徐志摩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曾受了希腊主义的影响,求充分的完全的生命。他要生命中求得最丰富的经验……志摩不是哲学家寻求理智,他是一个艺术家,寻求情感的满足……他所爱的是人生的美丽。他的态度,可以说是哈代的对照。他咏哈代曾说:‘为什么放着甜不尝,暖和的座儿不坐,偏挑那阴凄的调儿唱,辣味儿辣得口破。’正因为他自己所寻求的都是阳光、暖和、甜蜜、美丽,一切人生的美。他永远设法避开人生的丑陋,正如小儿避开状貌狰狞的偶像一般。他不单是怕看丑陋或蠢笨,他直是不看,不加理会……他永远希望他所寻到的是神奇、新颖、奥妙、聪明、美丽,一切人生的宝贝,而不愿有与它们相反的出现;他更希望他所寻到的,永远保持着它们的神奇、新颖、奥妙、聪明、美丽,而不愿他们露出使他失望的破绽;即使露出,他也不看。幻灭是志摩所不能忍受的。”这话真把徐志摩整个人格都表出了。有人因为他文笔优美,称他为唯美派,其实,他是理想派。唯美派的文人对于俗众以为不足与语,把自己深深藏闭在“象牙之塔”里,或高坐艺术宫殿上,除游心于古代希腊或异国文艺之外,与现实世界非常隔膜。理想主义者不然,他们看定了人生固然丑陋,但其中也有美丽;宇宙固是机械,而亦未尝无情。况且他们又认识人类“心灵力”可以创造一切。宇宙是个舞台,人类是这舞台上的表演者,我们固可以排演出许多毫无精彩恹恹欲绝的戏剧,我们也可以表现出许多声容荼火,可歌可泣的戏剧,只看我们肯不肯卖力罢了。

所以徐志摩寻求人生的美,不但为了慰安自己,还想借此改善人生。他以一支生花妙笔,写明月、星群、晴霞,山岭的高亢、流水的光华;写那朝雾里轻含闪亮珍珠的小花草;写那像古圣人祈祷凝成“冻乐”似的五老峰;写爱、写光明、写真美善。甚至雪中哭子的妇人,垃圾桶边捡煤屑的穷人,深夜拉车过僻巷的老车夫,跟着钢丝轮讨钱的乞儿,沪杭车中的老妇,蠢笨污秽的兵士,都予以无限的同情。他说:“贫苦不是卑贱,老衰中有无限庄严”,在这些里面也可寻着人生美的。他写精神上最高境界更好,比如:“他的前面有无穷的无穷;他在有限中见着永恒;他的精神似一粒无形的埃尘,追随造化车轮不停地前进;他的灵海中常常啸响着伟大的波涛,应和更伟大的脉搏,更伟大的灵潮。”沈从文说,在徐诗《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中,作者的文字简直成为一条光明的小河了。我说不如谓作者的思想,成为一条光明的小河之为恰当。

他在《新月诗刊》创刊号曾说:“我们诗是一个时代最不错误的声音,由此,我们可以听出民族的精神,充实抑空虚,华贵抑卑琐,旺盛抑消沉。一个少年人偶尔的抒情的颤动,竟许影响到人类终古的情绪;一支不经意的歌曲,竟许可以开成千上万人热情的鲜花,绽出瑰丽的英雄的果实。”他在最早发表的《留别日本》,对着那承继古唐壮健精神的岛国,追慕祖国过去的光荣,于是大发宏愿道:“我愿化一阵春风,一阵吹嘘生命的春风,催促那寂寞的大木,惊破他深长的迷梦,我要一把崛强的铁锹,铲除淤塞与臃肿,开放那伟大的潜流,又一度在宇宙间汹涌。”

但在这龌龊的、缺陷的、平庸的、罪恶的世界里,诗人的幻梦常常被打破,况军阀时代的中国更是一个天昏地黑,罪恶横行的场所;一个刀山剑树,鬼哭神号的地狱,理想主义者想在这里生活是更难上加难了。所以乐观的诗人也常常喊着:“可怖的梦魇,黑夜无边的惨酷,苏醒的盼切,只增剧灵魂的麻木。”(《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又是一片暗淡,不见了鲜虹彩。希望,不曾站稳,又毁了。”(《消息》)又说“爱和平是我的生性,在怨毒、猜忌、残杀的空气中,我的神经每每感受一种不可名状的压迫。”(《自剖》)。又说:“我们靠着维持我们生命的不仅是面包,不仅是饭,我们靠着活命的用一个诗人的话,是情爱、敬仰心、希望(Welive by love,admiration,and hope),这话又包涵一个条件,就是说世界的人类是能承受我们的爱,值得我们的敬仰,容许我们希望的。现代是什么光景?我们看得到听得到的到底是怎样人性的表现,除了丑恶、下流、黑暗。太丑恶了,我们火热的胸膛里有爱不能爱。太下流了,我们有敬仰心而不能敬仰。太黑盗耍们要希望也无从希望。太阳给天狗吃了去,我们只能在无边的黑暗中沉默着,永远的沉默着!这仿佛是经过一次强烈的地震的悲惨,思想、感情、人格,全给震成了无可收拾的断片,再也不成系统,再也不得连贯,再也没有表现”(《秋》)。在《毒药》那首散文诗中,也有同样沉痛的话。

但是徐志摩还没有完全灰心,对于人类热烈的爱,使他又说出这样的话:“但我却不绝望,并不悲观,在极深刻的沉闷的底里,我那时还摸着希望”。所以在写完《毒药》之后,他又有《白旗》,想这罪恶的人类——尤其是罪恶的中国人——用眼泪,嚎恸,激起悠久酣彻的忏悔,接着就希望那伟大的婴儿出世了。

以徐志摩个人行为而论,他的离婚及第二次结婚,也无非为了贯彻“人生美”追求的目的。虽弄得家庭关系断绝,亲友责难纷至,而他也不悔。他之殉身这个追求,竟似飞蛾投火的勇敢。胡适批评他道:“他的一生真是美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又说:“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一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他的一生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实现的历史。”

二、真诗人人格的表现这标题也许空泛了些,但我下的诗人人格定义是很简单的,第一,诗人宜具热情,第二,诗人宜有宽大的度量。

热情为人类事业之原动力。“世上从没有一桩大业的成功,不需热情。”黑格尔(Hegel)的话岂不可信吗?至于文艺的创作,若缺乏热情,便如炼铁成钢时缺乏火力。亚里斯多德说:“要我哭,你先得自己哭”,司蒂文生(Stevenson)以“白热”比作者之感情。此外还有许多名言,暂时不引。总之,凡是诗人,无不是热情的化身,而徐志摩更是热情化身之化身。热情最具体的表现,是关于两性的情爱。徐之集中恋歌特多,所以有人批评它为“情欲的诗歌,具烂熟颓废的气息”,说“情欲”,我们还勉强同意,“颓废”二字加之徐志摩的作品,真是风马牛不相及了。徐志摩对于恋爱,并不单纯地受着肉欲的驱使,其实他所蕲求的,是由恋爱所得到的灵感,以达到精神上最圆满的境界。如佛洛伊德所谓Li-bido的“升华作用”。直言之,恋爱是他的手段,灵感的得到,才是他的目的。他有一首删去了的《默境》,写带着女友去游西山,有句道:“我友!知否你那自——漆黑的圆晴——放射的神辉,照彻了我灵府的奥隐,恍如昏夜行旅,骤得了明灯,刹那间周遭转换,涌现了无量数理想的楼台,更不见墓园的风色,更不闻衰冬喟吁,但见玫瑰丛中,青春的舞蹈与欢容,只闻歌颂青春的谐乐与欢皼——”他要求“爱”引导他达到那最高的境界,所以又说“轻捷的步履,你永向前领,欢乐的光明,你永向前引:我是个崇拜青春,欢乐与光明的灵魂。”在《爱的灵感》这一首诗里,作者表示得更明白,虽然这首诗是为一个单恋着胡适的女郎作的。

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死,我甘愿的投向,因为它是光明与自由的诞生。

从此我轻视我的躯体,更不计较今世的浮荣,我只企望着更绵延的

时间来收容我的呼吸。

灿烂的星做我的眼睛,我的发丝那般的晶莹,是纷披在天外的云霞,博大的风在我的腋下,胸前眉宇间盘旋,波涛冲洗我的胫踝,每一个激荡涌出光艳的神明!

再有电火做我的思想,天边掣起蛇龙的交舞,雷震我的声音,蓦地里叫醒了春,叫醒了生命。

无可思量,呵,无可比况,这爱的灵感,爱的力量!

正如旭日的威棱扫荡。

田野的迷雾,爱的来临也不容平凡,卑琐以及一切的庸俗侵占心灵,它那原来青爽的平阳。

我们万不能相信一个乡下的女郎,能有这样的高深的思想,能说出这样富有文学意味的话,作者不过在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吧。

我们的诗人永远像春光、火焰、爱情。永远是热,是一团燃烧似的热。他燃烧自己的诗歌发出金色的神异光,燃烧中国人的心,从冰冷转到温暖,如一阵和风,一片阳光,溶解北极高峰的冰雪,但是可怜的是最后燃烧了他自己的形体,竟如他所说的像一只夜蝶飞出天外,在星的烈焰里变了灰。

再之,我要说他心胸是如何博大。新文学界谩骂之风的蔓延比虎烈拉还要来得快,不受传染者甚少。但徐志摩则始终持保他博大的同情,即受人无理谩骂,亦不肯同骂。在他作品中尤处处有此人格的反映。他飞机失事后,友好追悼的话甚多。胡适说:“志摩所以能使朋友这样哀念他,只因为他为人整个的只是一团同情心,只是煌虐?”叶公超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来未曾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陈西滢说:“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们的连索,他是粘着性的,发酵性的。在这七、八年中国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得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总是和事佬,他总是朋友间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会妒忌,他的无穷的同情,使我们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林徽音道:“我们丢掉的不止是一个朋友,一个诗人,我们丢掉的是个极难得的可爱的人格。”陶孟和说:“济南号的出险,结束了一个美丽的可爱的灵魂,但我们觉得我们生命上发见了不可弥补的真空,而这卑污世界中消失了一个高贵的人格1郑振铎也说道:“我不仅为友情而悼我失去一位最恳挚的朋友,也为这个当前大时代而悼它失去了一个心胸最广而最有希望的诗人。”

一种伟大文学决不是短时期里所能成熟,新诗的黄金时代也许在五十年一百年后,现在不过是江河的“滥觞”罢了。然而这个滥觞也值得我们珍爱,因为其中有我们可爱的天才徐志摩。

词的成熟期是两宋,五代不过是权舆期,五代许多词人都受时间淘汰而至于消灭或不大为人注意,而李后主却巍然特出,足与周黄苏辛争耀。王国维说:“词至后主,眼界遂大,感慨遂深,遂变伶人之词为士大夫之词。”李后主为词的划分时代的界线,徐志摩是新诗的奠基石,他在新诗界像后主在词界一样占着重要的地位,一样的不朽!

谢冕评徐志摩的诗

在记忆中永存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

他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象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要知道,不是每一个写诗的人都能获得这般宠遇的。也许一个诗人生前就寂寥,也许一个诗人死后就被忘却。历史有时显得十分冷酷。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谈论的人们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愈复杂愈有魅力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们今天仍然觉得他以三十五岁的年华而“云游”不返是个悲剧。但是,诗人的才情也许因这种悲剧性的流星般的闪现而益显其光耀:普希金死于维护爱情尊严的决斗,雪莱死于大海的拥抱,拜伦以英国公民的身份而成为希腊的民族英雄,在一场大雷雨中结束了生命……当然,徐志摩的名字不及他们辉煌。他的一生尽管有过激烈的冲动,爱情的焦躁与渴望,内心也不乏风暴的来袭,但他也只是这么并不轰轰烈烈地甚至是悄悄地来了、又悄悄地去了。但这一来一去之间,却给我们留下了恒久的思念。

也许历史正是这样启示着人们,愈是复杂的诗人,就愈是有魅力。因为他把人生的全部复杂性作了诗意的提炼,我们从中不仅窥见自己,而且也窥见社会。而这一切,要不凭借诗人的笔墨,常常是难以曲尽其幽的。

这是一位生前乃至死后都有争议的诗人。象他这样一位出身于巨商名门的富家子弟,社交极广泛,又在剑桥那样相当贵族化的学校受到深刻熏陶的人,(正如他在《吸烟与文化》中说的:“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由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他的思想的驳杂以及个性的凸现,自然会很容易地被判定为不同于众的布尔乔亚的诗人,特别是在二、三十年代之交那种革命情绪高涨的年代。

茅盾以阶级意识对徐志摩所作的判断,即使在现在读来,也还是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志摩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圆熟的外形,配着淡到几乎没有的内容,而且这淡极了的内容,也不外乎感伤的情绪,——轻烟似的微哀,神秘的、象征的依恋感喟追求:这些都是发展到最后一阶段的、现代布尔乔亚诗人的特色。”

①茅盾从徐志摩《婴儿》一诗入手,分析徐志摩所痛苦地期待着的“未来的婴儿”乃是“英美式的资产阶级的德谟克拉西。”但是茅盾依然注意到了徐志摩自己颇为得意的一位朋友对他的两个字的评语:这便是“浮”和“杂”(“志摩感情之浮,使他不能为诗人,思想之杂,使他不能为文人。”②)这两个字概括了这位诗人性格和思想的特点。徐志摩思想的“杂”是与他为人处世的“浮”联系在一起的。“他没有闻(一多)氏那样精密,但也没有他那样冷静。他是跳着溅着不舍昼夜的一道生命水。”③朱自清这一评语是知人之言。他接受得快,但却始终在波动之中。

①茅盾:《徐志摩论》。

②见陈从周《徐志摩年谱》第54页。徐志摩在引用这两句话后写道:“这是一个朋友给我的评语。煞风景,当然,我的幽默不容我不承认他这来真的辣入骨髓的看透了我。”

③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茅盾对徐志摩的批判是尖锐的。人们今天可能会不赞成他的判断,但这种判断是建立于具体材料之上的,没有后来为我们所熟悉的那种极端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习惯于以《秋虫》、《西窗》两诗的个别诗句和基本倾向给徐志摩“定性”。但是,思想驳杂的徐志摩的确也有过相当闪光的思想火花。他曾经热情赞美过苏联革命:“那红色是一个伟大的象征,代表人类史里最伟大的一个时期;不仅标示俄国民族流血的成绩,却也为人类立下了一个勇敢尝试的榜样。”他在这篇题为《落叶》的讲演的最后用英语所呼喊的“Ever lasting yea!”(“永远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人生”),应当说是真诚的。

徐志摩为世所诟病的《秋虫》、《西窗》二诗均发表于一九二八年。也就是这一年,徐志摩在五三惨案当日的日记中对时事发表了相当激烈的意见:“上面的政府也真是糟,总司令不能发令的,外交部长是欺骗专家,中央政府是昏庸老朽收容所,没有一件我们受人侮辱的事不可以追源到我们自己的昏庸。”(《志摩日记》)同年七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致恩厚之信中,谈到国内形势:“虽然国民党是胜利了,但中国经历的灾难极为深重。”①又,在纽约致安德鲁信:“内战白热化,毫无原则的毁灭性行动弄到整个社会结构都摇动了。少数有勇气敢抗议的人简直是在荆棘丛中过日子……”②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致陆小曼信,谈旅途中见到劳苦者生活状况时的心情:“回想我辈穿棉食肉,居处奢华,尚嫌不足,这是何处说起”,“我每当感情冲动时,每每自觉惭愧,总有一天,我也到苦难的人生中间去尝一份甘苦。”③

①邵华强:《徐志摩文学系年》。

②同上。

③同上。

徐志摩就是这样的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一方面可以对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极为景仰,一方面又可以极有兴味地谈论巴黎令人目眩的糜烂以及那里的“艳丽的肉”①。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地受到了忽视。特别是五十年代以后,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

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

①徐志摩:《巴黎的鳞爪》。

建立在这样一种并不全面的认识基础之上,否定一位有才华的诗人的地位是容易的。不容易的是改变一种旧观念和建立一种新观念。这种新观念是承认诗人作为人,他有自己的素质(包括他对人生和历史的基本态度)以及可能有的局限,并且承认产生这种现象是自然的。诗人作为一个易于受到社会的和自然的各种条件影响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是一种动态的存在,前进或后退都是可以理解的必然。

我们要求于诗人的首先是真。真正的诗人必须是真实的人,作为社会的人。这本身就先天地意味着“不单纯”。要是我们以这种观念看徐志摩,那末,在徐志摩身上体现出来的复杂、矛盾、不单纯,正是作为诗人所必有的素质。我们不妨进一步论证:处于徐志摩那样的年代,一批出国留学的知识分子,因长期的闭塞而对世界上的事物怀有新鲜感,他们的广泛兴趣和不及分析的“吞噬”,不仅是求知欲的显示,而且体现了“寻找药方”的热情。所谓的——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黯淡是梦里的光辉。

这当然表现了他的惶惑。但是,这惶惑却正是“风来四面”的急切间,难以判断与选择的复杂局面所造成。

当时的知识界普遍地有一种以学业报效国家的热情,徐志摩无疑也怀有这样的信念。一九一八年,徐志摩离国后曾作启行赴美分致亲友书:“今弃祖国五万里,违父母之养,入异俗之域,舍安乐而耽劳苦,固未尝不痛心欲泣,而卒不得已者,将以忍小剧而克大绪也。耻德业之不立,遑恤斯须之辛苦,悼邦国之殄瘁,敢恋晨昏之小节,刘子舞剑,良有以也,祖生击楫,岂徒然哉。”徐志摩曾经作过《自剖》、《再剖》。他对自己的解剖是无情的,他也深知自己的性格:“我的心灵的活动是冲动性的,简直可以说痉挛性的。”(《落叶》)

只要我们不把诗人当作超人,那么,以一句或两句不理想的诗来否定一个诗人丰富的和复杂的存在的偏向,就会失去全部意义。显然是结束上述状态的时候了。因为新的时代召唤我们审视历史留下的误差,并提醒我们注意象徐志摩这样长期受到另种看待的诗人重新唤起人们热情的原因。

文化性格:一种新的融汇

从清末以来,中国先进知识界不同程度地有了一种向着西方寻求救国救民道理的觉醒。由于长期的闭锁状态,中国知识分子接触外来文化时一般总持着一种“拿来”实用的直接功利目的。更有甚者,他们急于把这一切“中国化”(有时则干脆叫做“民族化”),即以中国的思维观念模式急切地把外来文化予以“中国式”的改造。因此,一般的表现形态是“拿来就用”、“拿来就走”,很少能真正“溶入”这个交流,并获得一个宽广的文化视野,从而加入到世界文化的大系统中成为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传统文化性格的闭锁性,限制了许多与西方文化有过直接接触的人们的充分发展。徐志摩在这个变流中的某些特点,也许是我们期待的。他的“布尔乔亚诗人”的名称,也许与他的文化性格的“西方化”有关。这从另一侧面看,却正是徐志摩有异于他人的地方。在新文学历史中,象徐志摩这样全身心“溶入”世界文化海洋而摄取其精髓的人是不多的。不无遗憾的是,他的生命过于短暂,他还来不及充分地施展。但是,即使在有限的岁月中,他的交游的广泛和深入是相当引人注目的。

一九一八年夏,徐志摩离国去美。一九二○年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离美赴英,一心要跟罗素学习。他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说:“我到英国是为要从罗素。……

我摆脱了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引诱,买船票过大西洋,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这个愿望因罗素在剑桥的特殊变动而未果。但次年他还是与罗素会了面。

徐志摩于一九二二年会见英国女作家曼殊斐儿。这次会见留给他毕生不忘的记忆。“我见曼殊斐儿,比方说只不过二十分钟模样的谈话,但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奇的启示中的全生的震荡?——我与你虽一度相见——但那二十分不死的时间,果然,要不是那一次巧合的相见,我这一辈子,就永远也见不着她——会面后不到六个月她就死了。”从《哀曼殊斐儿》中可以看出他们由片刻造成的永恒的友谊:

我昨夜梦入幽谷,

听子规在百合丛中泣血,

我昨夜梦登高峰,

见一颗光明泪自天堕落。

……

我与你虽仅一度相见——

但那二十分不死的时间!

谁能信你那仙姿灵态,

竟已朝雾似的永别人间?

至于徐志摩与印度诗人泰戈尔的友谊,更是中印文化交流中的一段佳话。他与泰戈尔的认识,是从他负责筹备接待工作开始的。他们的交往迅速发展为深厚的个人友谊。一九二九年三月十九日泰戈尔专程自印度来上海徐志摩家中作客,二三天后始去美国、日本讲学。泰戈尔回国途中又住徐家。据陆小曼介绍,“泰戈尔对待我俩象自己的儿女一样的宠爱”,而且向他的朋友们介绍他们是他的儿子、儿媳(陆小曼:《泰戈尔在我家作客》)。

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他对于世界了解的迫切感,那种因隔膜而产生的强烈求知欲,对当时中国一批最先醒悟的知识分子的文化倾向有很大的影响。徐志摩是这批知识分子中行动最力的一位。他对外来文化的态度不是停留于一般的了解,而是一种积极的加入。

热情好动的习性,使徐志摩拥有众多的朋友。“志摩的国际学术交往也是频繁的。他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印度老诗人泰戈尔与他最是忘年之交,还与英国哈代、赖斯基、威尔斯,法国罗曼·罗兰等等,都有交往。”(陈从周:《记徐志摩》)据陆小曼回忆,“志摩是个对朋友最热情的人,所以他的朋友很多,我家是常常座上客满的:连外国朋友都跟他亲善,如英国的哈代、狄更生、迦耐脱。”(《泰戈尔在我家作客》)这种交往基于深刻的内心要求,而不是外在原因的驱遣。

据邵华强《徐志摩文学系年》及徐志摩《欧游漫记》,一九二五年出国期间他的活动充分体现了上述的特点:三月下旬拜访托尔斯泰的女儿,祭扫克鲁泡特金、契诃夫、列宁墓;四月初赴法国,祭扫波特莱尔、小仲马、伏尔泰、卢梭、雨果、曼殊斐儿等人墓;在罗马,上雪莱、济慈墓……徐志摩说自己:“我这次到来倒象是专做清明来的。”

他显然不是作为一位旅游者,甚至还不仅是怀着文化景仰的心情进行这些活动的。他是主动深入另一种文化氛围,最终也还是提供一种参照。一九二四年写的《留别日本》,留别的是日本,寄托的是故国的沉思,以及使命感的萌醒。目睹日本对于往古风尚的保全,他掩抑不住内心的羡慕,为祈祷“古家邦的重光”,他深深地陷入沉思:

但这千余年的痿痹,千余年的懵懂:

更无从辨认——当初华族的优美,从容!

摧残这生命的艺术,是何处来的狂风?——

缅念那遍中原的白骨,我不能无恫!

……

我欲化一阵春风,一阵吹嘘生命的春风,

催促那寂寞的大木,惊破他深长的迷梦;

我要一把崛强的铁锹,铲除淤塞与臃肿,

开放那伟大的潜流,又一度在宇宙间汹涌。

徐志摩这番感慨因人及己而发,由此可以窥见他旨在“惊破他深长的迷梦”的心愿。徐志摩在西方文化面前表现出相当程度的迷恋,如他在《巴黎的鳞爪》中所显示的陶醉感,便是此种表现。但这正是徐志摩复杂性之所在。要是不存在这种复杂性,徐志摩也就失去他的有局限的存在。

东西方文化的隔膜太遥远。由于国情,也由于语言、文字,中国知识分子在世界性的交往中,往往充当了“孤独者”的角色。能够象徐志摩这样以充分的认同、而又不忘借他山之石以攻玉的诗人是很少的。要是他活得更长一些,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影响的扩大,他一定会在促进东西方的交流与了解中起更为显著的作用。

诗艺的“创格”

“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著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

这里所述是一九二一年徐志摩开始诗歌创作的最初半年的情景。那诗情竟如山洪暴发,不择方向地乱冲:

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那还顾得了什么美丑!我在短时期内写了很多,但几乎全部都是见不得人面的。这是一个教训。

——《猛虎集·序》

徐志摩一九二一年的诗作据邵华强考订“绝大部分已经散失”,另有一部分未曾入集。这说明他对此类作品的基本态度,即他不仅对自己早期的艺术追求,而且对进入二十年代的中国新诗的反思。如今我们从《夜》(1922)、《私语》(1922)等一类诗作看来,散文化的现象甚为明显。《康桥,再会罢》一诗,《时事新报·学灯》的编者开始也把它当作散文来排(后重排发表)。这说明他当时的创作还未能与五四新诗运动初期尚直白、少含蕴,以及形式趋于散漫的诗风相区别。上述《猛虎集·序》中的一番话,已经预示了新月诗派早期的某些艺术变格的因素。

新诗自胡适等人开始倡导,文学研究会诸诗人以质朴无华的自由诗风奠下基础,至创造社郭沫若《女神》的出现而臻于自立的佳境。但新诗因对旧诗的抗争而忽视艺术形式的完美则是一种缺陷。新月派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诗“创格”运动,是针对这一历史缺陷而提出的。

一九二六年徐志摩提出“要把创格的新诗当一件认真事情做”,“我们信我们这民族这时期的精神解放或精神革命没有一部象样的诗式的表现是不完全的;我们信我们自身灵性里以及周遭空气里多的是要求投胎的思想的灵魂,我们的责任是替它们搏造适当的躯壳,这就是诗文与各种美术的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见。”(《诗刊弁言》)

中国新诗史上第一次有组织的格律诗运动是由闻一多、徐志摩领导的,他们以《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艺术主张。所谓新月诗派即指此。新月派的艺术实践对于早期新诗的散漫倾向确是勇敢有力的反拨。要是说,在此之前的新诗运动,重点在于争取白话新诗地位的确立,以及诗歌内容更加贴近现代社会生活和现实人生的争取;那么,在此之后,以新月派为中心的新诗运动的目的,则在于新诗向着艺术自身本质的靠拢。这一历史性功绩曾长期受到歧视和曲解。这一事实的存在,并不以新月派本身究竟有多少弱点为判断之依据。徐志摩是这一派理论的最忠实的实践者,正如朱自清说的,他努力于“体制的输入与试验”,而且“他尝试的体制最多”①。

新诗自五四起始,到新月派的锐意“创格”,这个过程体现新诗开始成熟地把目光转向诗艺的探求。陈梦家讲的“主张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严谨”②,正是这种探求的理论概括。也许就是从徐志摩开始,诗人们把情感的反复吟咏当作了一种合理的正常的追求,而不再把叙述和说明当作基本的和唯一的目的。徐志摩的一些名篇如《为要寻一颗明星》、《苏苏》、《再不见雷峰》、《半夜深巷琵琶》等,都追求把活泼的情绪纳入一个严谨的框架,以有变化的复沓来获得音乐的效果。

他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曾经受到茅盾的批评③。茅盾讲:“我们能够指出这首诗形式上的美丽:章法很整饬,音调是铿锵的。但是这位诗人告诉了我们什么呢?这就只有很少很少一点儿。”这首诗以单纯的复沓展现不定的绵延意绪,若就它“告诉了我们什么”作内容的考察,则确乎是“很少很少”的。但对于一种凄迷的、徬徨的心绪的抒写,这种“回肠荡气”的回环往复,却体现了一种新的诗美价值——这一价值是不以说了多少内容为衡量之标准的。该诗共有六节,每节均四行,其中两行是完全相同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而正是此种重复才产生了回肠荡气的音乐效果。又如《为要寻一颗明星》: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我冲入这黑绵绵的昏夜,

为要寻一颗明星;——

为要寻一颗明星,

我冲入这黑茫茫的荒野。

①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②陈梦家:《新月诗选·序言》。

③茅盾:《徐志摩论》。

格式是单纯的,诗句也是单纯的,但自定的诗格中却繁衍出丰富的节律变化。着意的复沓,大部相同中微小的变异,造出既繁富又单纯的综合美感;通过有规律的变化,把寻求理想的艰难行旅写得极其动人——寻找明星的追求者的最后的殒身,终以乐观调子完成悲哀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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