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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流放汉北考
 更新时间:2024-03-29 01:30:31

楚辞界对“屈原放逐,著《离骚》”之事,大多没有异议。在怀王时期屈原曾被流放汉北三年,也有许多学者认同。但是,对流放的时间、汉北的地点等分歧却很大,本文就此试行探讨,谬误不当请指正。

屈原流放汉北考

一、怀王曾流放屈原于汉北

1、怀王流放屈原的依据。

《屈原列传》:『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1P628)“虽放流,……系心怀王”说明曾被怀王“放流”。

贾谊〈吊屈原赋〉:“屈原,楚贤臣也。被谗放逐,作《离骚》赋”。

《太史公自序》“屈原放逐,著《离骚》”(1P945)从《离骚》内容看只未涉及襄王,当是在怀王期间所作的可能性更大。

《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2P176]。《七谏谬谏》:“念三年之积思兮,愿壹见而陈辞。”[2P256]

屈原被放三年,“不得复见”、“愿壹见而陈辞”的当是怀王。

《抽思》:“有鸟自南兮,来集汉北”[2P139]。与《惜诵》的“欲高飞而远集兮”,都是以鸟喻己。可见流放之地在汉北。

《抽思》:“惟郢路之辽远兮,魂一夕而九逝。曾不知路之曲直兮,南指月与列星。……狂顾南行,聊以娱心兮。”[2P139~140]表述了流放之地在远离郢都的北方,和不能回郢的痛苦心情。

《思美人》:“吾且儃佪以娱忧兮,观南人之变态。”[2P148]此时屈原被放于汉北,故称郢都朝中小人为“南人”。

2、屈原可能在怀王二十五~二十八年流放汉北。

《楚世家》:“二十五年,怀王入与秦昭王盟,约於黄棘。秦复与楚上庸。”[1P340]黄棘会盟后,“秦复与楚上庸”。怀王甘心投入秦的怀抱后,很可能把反对与秦“会盟”的屈原流放到汉北。此说虽然根据不充分,但是,按屈原年谱排下来,其可能性比较大。

屈原《悲回风》中有:“借光景以往来兮,施黄棘之枉策。”洪兴祖《补注》曰:“初,怀王二十五年入与秦昭王盟于黄棘,其后为秦所欺,卒客死于秦。今顷襄信任奸回,将至亡国,是复施行黄棘之枉策也。”[2P161]可见“黄棘会盟”对楚国和屈原都有较大的影响。王逸注曰:“施黄棘之刺,以为马策。”此解可为一说,但是,不够贴切。

孙作云先生说:“屈原在楚怀王时代之被放,我以为是在楚怀王二十五年、公元前304年,楚秦黄棘之会之时。屈原反对这次投降的而且又是十分危险的、其后果不堪设想的盟会,所以才招致了放逐。”[3《屈原放逐的问题》P44]

孙作云先生又说:“《抽思》篇有这样几句怪话极可注意: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孰无施而有报兮,孰不殖(今本误作‘实’字,从朱熹《楚辞集注》校改)而有获!黄棘之会,楚国凭空收回上庸之地六县,这就是‘不殖(不种植)而有获!’‘无施而有报!’以二等国楚国受一等国秦国的巴结、割让土地,就是‘善由外来’、‘名由虚作’!”[4《从〈离骚〉的写作年代说到〈离骚〉、〈惜诵〉、〈抽思〉、〈九辩〉的相互关系》(P28)]

孙先生的这里的解释,与《抽思》上下文意并不融通。

3、汉北在今襄樊东北一带。

很多学者都认为,屈原在怀王时代曾流放汉北。汉北在何处呢?我们以为当以《史记》所载为准。

《楚世家》:顷襄王“十九年(前280年),秦伐楚,楚军败,割上庸、汉北地予秦。”[1P344]

上庸、汉北相连,都在楚国北部靠近秦国之地(那些原为楚国土地,后被秦人夺去的地方)。上庸在汉水西南,今竹溪、房县一带,再向东北过汉水为汉北,即今襄樊东北一带。

《秦本纪》: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9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邓,赦罪人迁之。”[1.P50]

“割汉北予秦”的第二年,“白起攻楚,取鄢、邓”,说明“鄢(今宜城)、邓(今襄樊)”不属汉北。

这些记载也表明,在顷襄王十九年(前280年)以前,汉北一直为楚国所有。

林庚先生说:“从宜城再往北走,不远就到了汉北,……从汉北再走过去便可以到韩国魏国齐国去”[《诗人屈原及其作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7月版P8]

孙作云先生说:『“放逐”就是驱逐出都,不许与闻国事。屈原被迫出都后的流浪地点,是汉北,即今湖北北部襄阳及河南西南部内乡西硖一带。这一带地方统统叫做“汉北”。(今河南西南部西硖县有“屈原冈”,我以为即因屈原曾至此地,故有此名。)』[4P32]

孙作云先生的“汉北”之地范围太大。

《楚世家》曰:“顷襄王横元年,秦要怀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应秦,秦昭王怒,发兵出武关攻楚,大败楚军,斩首五万,取析十五城而去。”[1.P341]按此处之记载,“河南西南部内乡西峡一带”属“析十五城”地域,不属“汉北”。即或它是“屈原曾至”之地,也不等于是屈原流放之地。

赵逵夫先生说:“屈原在怀王二十四、五年流被放汉北”[5P307];“汉水下游今钟祥、京山、天门、应城、汉川五县地,正是先秦时楚人所谓‘汉北云梦之地’。”[5P308]

赵逵夫先生的“汉北之地”,在郢都之东,似乎“脱离了战国时楚人政治、经济、交通、文化、心理语言习惯等的实际”,属于自订标准。与《史记》所记的“汉北之地”不符;《楚世家》:顷襄王“十九年(前280年),秦伐楚,楚军败,割上庸、汉北地予秦。”[1P344]此“汉北”在鄢、邓之北。

假如顷襄王十九年就将赵氏所谓的“汉北”——“今钟祥、京山、天门、应城、汉川”等地,割让予秦。白起反而在第二年才攻取,位于“钟祥、京山……”北部的鄢、邓,这从地理位置上看是难以想象的。与屈原自叙的“有鸟自南兮,来集汉北。……狂顾南行,聊以娱心兮。”也不符。

黄灵庚先生说:“屈原退居汉北,就是说退回到他父考生前谪居过的上庸而已。”[6《〈离骚〉“伯庸”考》《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1期P82-84](P84)

上庸分明在汉水西南,今竹溪、房县一带,把上庸划归“汉北”,令人难以信服。也与《楚世家》:“楚军败,割上庸、汉北地予秦。”——上庸与汉北为两地之记不符。

4、屈原可能在怀王二十九年回郢都。

《楚世家》:“二十九年(前300年),秦大破楚,楚死二万,杀景缺。怀王恐,乃使太子为质于齐以求平。”[1P341]楚怀王要和齐,会不会因此把屈原招回郢都?屈原有没有参与“使太子为质于齐以求平”之事?不得而知。但是,屈原参加了怀王三十年,讨论“秦王约怀王武关会”的廷议,并劝怀王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1P627]故屈原可能是在二十九年回的郢都。

二、怀王三十年放逐屈原论商榷

(一)怀王三十年“怀王放流屈原”论

1、屈原“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

潘啸龙先生说:『我以为这初放的时间当在怀王三十年,证据就是屈原本传中的这样一段记叙:

时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柰何绝秦欢?”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後,因留怀王以求割地。怀王怒,不听。亡走赵,赵不内。复之秦,竟死於秦而归葬。长子顷襄王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然终无可柰何,故不可以反……。

仔细琢磨一下这汉文字,我们可以发现下述几点重要情况:

第一,屈原在三十年怀王欲赴武关之会以前,虽已被疏,但还在朝。

第二、怀王赴武关之会,这是楚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为,在此之前的二十八、二十九年,秦楚连年构兵.楚国均被击败;三十年,秦又伐楚,取八城。在这样严重的军事威胁下,秦昭王遗怀王书,提出会盟武关,实在是心怀叵测。对楚国来说,所受压力与订“城下之盟”无异。又,怀王赴会,如入狼窝,若有闪失,楚国命运攸关。……

第三,在这场重大问题的斗争中,屈原遭到了失败。传文中“怀王卒行”,正说明了这一点。接着,本文中便突然出现了“屈平既嫉之,虽放流”这一段文字。而且,它又在“顷襄王怒而迁之”之前.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屈原在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即放逐了。』[7P92-93]

《屈原列传》并未按时间顺序叙事,很容易产生歧见。故有人怀疑其中有脱漏、错简,或篡改。但是,从《屈原列传》中“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等内容看,在屈原放流以后,怀王当安然在楚,而不是被扣在秦。

《列传》中并没有任何三十年“屈原在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的迹象。至于“它又在‘顷襄王怒而迁之’之前”,更不能说明“在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

屈原谏怀王“不如毋行”,主观上是从爱护怀王出发,客观上也没有损伤怀王的尊严。怎么会因此而被流放呢?《楚世家》记,同是谏怀王“毋行”的昭雎,未受任何影响,就是旁证。

潘氏说:『第四、屈原放逐以后,仍然“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因此,便作赋抒志,自我申辩,表明他“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的态度。但是,怀王拒不采纳,终于入秦被留,而屈原也“终无可柰何,故不可以反”』。[7P93]

即便按潘氏所说,屈原因谏怀王“不如毋行”而被流放,随后怀王即去秦被扣。若此时屈原“作赋抒志,自我申辩”,又怎么能向被扣留在秦国的怀王表白自己的忠诚和冤屈呢?

潘氏的“怀王拒不采纳,终于入秦被留”之说,颠倒他自己所设定的事件的前后次序,不能自圆其说。

潘啸龙先生说:『总结上述几点,屈原因为谏怀王入秦,即於当年被放逐,就是很清楚的了。放逐到哪里呢?那就是《抽思》中所说的汉北之地』。[7P93]

在这里,潘氏不是“很清楚了”,而是愈说愈糊涂了

请问,何处有“屈原因为谏怀王入秦,即於当年被放逐”的依据?

潘氏认为“《抽思》作于屈原放逐汉北后一年,即顷襄王元年”[8《屈赋研究三辨》P8],

那么,诗中为什么没有“系心被扣在秦国的怀王”、盼望怀王回国的内容?反而有许多埋怨怀王的话“昔君与我成言兮,曰:‘黄昏以为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既有此他志。憍吾以其美好兮,览余以其修姱。与余言而不信兮,盖为余而造怒……”,这怎么能与“系心怀王”的屈原心境相符呢?

2、潘氏“怀王三十年放逐屈原之佐征”

潘啸龙先生说:『屈原在怀王三十年被放逐,还可以从怀王入秦被留后的史料中找到佐征。试看《楚世家》的这条记载:(楚大臣)乃欲立怀王子在国者。昭雎曰:“王与太子俱困於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诈赴於齐,……齐王卒用其相计而归楚太子。太子横至,立为王,是为顷襄王。

《战国策·楚四》:亦有一段文字,记楚太子横归国后的一段史实:

楚王死,薛公归太子横。因与韩魏之兵,随而攻东国。太子惧。昭盖曰:‘不若令屈署以新东国为和於齐以动秦。秦恐齐败东国而令行於天下也,必将救我。’太子曰:‘善’遽令屈署以东国为和於齐。

这两段文字,都记叙了怀王入秦以后,楚国上下人心浮动,形势岌岌可危的情况。

当时,楚急欲太子归国,以绝秦国之望.定楚人之心.以屈原历来竖持联齐抗秦的立场,和他多次出使齐国的元老重臣的资望,赴齐以求归太子者。舍屈原其谁属?出乎意料的是,这时赴齐的不是屈原,而是昭雎。同样的。当齐,韩、魏三国之兵随而攻楚,楚太子横急欲使人“为和於齐”时,负此重任谁比较适合呢?当然是屈原。出乎意料的是,“以东国为和於齐”的,又不是屈原,而是二流人物屈署!人们不禁要问:值此危急存亡之秋,当初力谏怀王赴武关之会的楚贞臣屈原何在?对照一下《屈原列传》.我们便恍然大悟:原来,屈原巳被怀王放逐了!怀王自己既入秦不返.没有他的命令,楚大臣及太子横仓猝之际.不能也不愿召还屈原。於是乎赴齐以求归太子.“以东国为和於齐”的使命,只能由昭雎、屈署之徒担任了。倘若屈原不在放逐之中,依怀王十七年秦楚交兵、国势危急而令屈原使齐之例,屈原是应该出马的。』[7P93]

在“怀王入秦被留后的史料中”,没有记载“应该出马的”屈原,成了潘氏“屈原巳被怀王放逐的佐征”。

这与现存“先秦史书中没有提到屈原的名字”,曾经是屈原否定论者的重要依据其推论模式何其相似?

先搁置其逻辑问题,仅就“佐征”的内容分析如下:

(1)、《楚世家》的记载:

『楚怀王见秦王书,患之。欲往,恐见欺;无往,恐秦怒。昭雎曰:“王毋行,而发兵自守耳。秦虎狼,不可信,有并诸侯之心。”怀王子子兰劝王行,曰:“柰何绝秦之欢心!”於是往会秦昭王。昭王诈令一将军伏兵武关,号为秦王。楚王至,则闭武关,遂与西至咸阳,朝章台,如蕃臣,不与亢礼。楚怀王大怒,悔不用昭子言。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楚王欲盟,秦欲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诈我而又彊要我以地!”不复许秦。秦因留之。楚大臣患之,……乃欲立怀王子在国者。昭雎曰:“王与太子俱困於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诈赴於齐,……齐王卒用其相计而归楚太子。太子横至,立为王,是为顷襄王。』[1P341]

《楚世家》中接二连三地提及昭雎:

建议“合齐善韩”的是昭雎;

谏怀王“毋入秦”的是昭雎;

“诈赴於齐、归楚太子”,也是昭雎,

可见他是怀王后期的重臣。

学者们多注意到《楚世家》与《屈原列传》记载的不同,就楚国历史来说《楚世家》比《屈原列传》更为权威。

这里或许表明,屈原在此之前已经被怀王降职(其贵族身份未变),属于结束汉北流放之后回到郢都的罪臣,并未得到重用。其地位远在昭雎之下,故《楚世家》只记昭雎,不提屈原。

潘氏说“以屈原历来竖持联齐抗秦的立场,和他多次出使齐国的元老重臣的资望,赴齐以求归太子者。舍屈原其谁属?出乎意料的是,这时赴齐的不是屈原,而是昭雎。……当初力谏怀王赴武关之会的楚贞臣屈原何在?”。潘氏此论是不是有“以己意代古意”,曲解《史记》之嫌?

(2)、《战国策》的相关记载《战国策》中描写“前299年,楚太子在齐质”有三个故事:《楚策二》“楚襄王为太子之时”;《楚策四》“长[垂?]沙之难,楚太子横为质于齐”;《齐策三》“楚王死太子在齐质”。三者之间人物、情节互不搭界,而且与《史记》记述不合。

假如说,《国策》不提屈原是因为他“被怀王放逐了!”可是《国策》三篇都没有提到《楚世家》中一再出场的昭雎,难道昭雎也“被怀王放逐了”吗?

可见,没有记载“应该出马的屈原”,就是“已被怀王放逐的佐征”,其推论不合逻辑。

潘氏所引用的《战国策·楚四》曰:『长沙之难,楚太子横为质于齐。楚王死,薛公归太子横,因与韩、魏之兵随而攻东国。太子惧。昭盖曰:“不若令屈署以新东国为和于齐以动秦。秦恐齐之败东国而令行于天下也,必将救我。”太子曰:“善。”遽令屈署以东国为和于齐。秦王闻之惧,令辛戎告楚曰:“毋与齐东国,吾与子出兵矣。”』[9P834]

“前299年,楚太子在齐质”时“楚王未死”;更没有“齐,韩、魏三国之兵攻楚”。

“秦恐齐败东国而令行於天下也,必将救我。”、“吾与子出兵矣”?均不可能!

楚国立新王就是为了对付秦国:“赖社稷神灵,国有王矣”!楚国会不顾怀王仍然被扣留在秦的屈辱,设计让秦国来救助吗?秦国扣留楚怀王,就是为了逼迫楚国割让巫、黔中之郡,岂有放弃目的,无条件救楚的道理?

——《国策·楚四》如此背离史实,属于不合情理的编造。似乎不宜采信作证。

(二)“子兰放逐屈原”论。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三十年,怀王入秦被拘留后,子兰等人掌权,曾经放逐屈原。此论也缺乏说服力。

怀王入秦被扣押,亲秦派非常不得人心,不得不有所收敛。亲秦派“欲立怀王子在国者(子兰)”未能得逞,就是证明。当时矛盾的焦点是“抓权”,假如子兰集团“执掌大权”,要排斥的“敌对势力”,应该是支持太子的昭雎等人,而不是打击孤独无权的屈原(《离骚》:“国无人莫我知兮”,可见屈原的孤独;由昭雎为主“诈赴於齐、归楚太子”说明屈原无权)。

说在这“国无君”的几个月内,“子兰集团将屈原逐出郢都”,既与当时的形势不符,又没有内外依据。还与后面的顷襄王怒而迁屈原衔接不上。与《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难以融通。

若是说屈原被放汉北回郢都后,再次被子兰放逐,那更是毫无依据之臆想。

三、“初放汉北”紧接“远迁江南”论商榷

潘啸龙先生说:『迁屈原往江南的决定,当在怀王归葬於楚以后(即顷襄三年)作出,屈原从汉北回郢都稍事整治行装,即於四年仲春去郢“东迁”。……屈原初放汉北,自怀王三十年至顷襄王三年,整整三个年头。由于他自汉北经郢都,是为了远迁江南,而不是召回复用,因此并不能见到襄王。《卜居》所说的“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七谏》所说的“念三年之积思兮,愿壹见而陈辞。不及君而骋说兮,世孰可为明之”,都成为有力的佐证。同时,屈原执忠信之志,存“存君兴国之心”,而遭怀王放逐;三年之后,仍“竭知尽忠,而蔽障於谗”,不仅不能召回复用,反而更远迁江南.这不能不使屈原悲愤恻怛,“心烦意乱,不知所从”,而要在启程前找太卜郑詹尹决其所疑,并发出“世洲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的愤激不平之音,提出“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自,而家世俗之尘埃乎”的誓言了。』[7P94]

屈原有可能在结束汉北流放回郢都前“往见太卜郑詹尹”作《卜居》。

从“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看,既然是怀王流放屈原,不得“复见”当是怀王。怎么会“不能见到襄王”呢?

若按潘氏之论屈原三十年被怀王流放,“太子横为质于齐”尚未回国。顷襄王立时,屈原己被流放在汉北,屈原并没有见过继位后的顷襄王,何来“三年不得复见”襄王之说?

《七谏》所说的“念三年之积思兮,愿壹见而陈辞。”只有怀王在楚才能“愿壹见而陈辞”。这些都是屈原被放汉北前后怀王仍然在楚国的有力佐证。

潘氏说:『在这举国悲痛的时刻,楚人自然要回想起子兰劝怀王入秦的事来.他们知道,造成怀王身死于秦的罪人之一,就是现时占居令尹要职的子兰.屈原当时尚在放逐之中,得知怀王死去的消息,当然更加悲痛.本传说他又是“既嫉之”,又是“一篇之中,三致意焉”,接着就是“子兰闻之大怒”可见,在此前后,屈原必定怒斥了子兰这批奸佞误国的小人.子兰听说了这一切,当然要暴跳如雷,非得借上官大夫之口进一步诉毁屈原不可了。这样,当时虽然“秦、楚绝”,诸候不直秦,朝中应该是抗秦派可能抬头之时,但屈原却并没有因此而被赦免,反而被顷襄王放逐到了遥远的江南。』[7P94]

若按潘氏之说《卜居》作于“怀王归葬於楚以后”,在这“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之时,为什么在《卜居》中,不但没有“怒斥子兰奸佞误国”、没有怜惜怀王“如悲亲戚”之词,反而发出‘世洲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的愤激不平之音”?这怎能体现屈原“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之情呢?

统观《抽思》、《卜居》内容,屈原放流汉北前后,怀王当安然在楚国国内。

再看《哀郢》的内容,

“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不像是与家人¸刚刚相聚又要分离的描述。

“出国门而轸怀兮”、“哀见君而不再得”。

倒像是在顷襄王初期,屈原在郢都尚有任职,经常可以见到顷襄王,与君王还有不能割舍的君臣之情。

这就是说在《哀郢》中也找不到“刚刚在汉北流放了三年多”紧接“远迁江南”的任何迹象。

可见,潘氏的“屈原在怀王三十年被放逐汉北”紧接“远迁江南”,“并不能见到襄王”之论,既无史传佐证,又与作品内容不符。怎么能令人信服呢?

四、楚怀王十六年屈原放逐汉北论商榷

1、《新序》屈原章与楚怀王十六年“屈原见放”论

《新序•节士》屈原章:『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张仪因使楚绝齐,许谢地六百里。……』[10P240]

邹汉勋(1805—1854)《邹叔子遗书·屈子生卒年月考》采《新序》之说曰:“考张仪去秦相楚,诈楚绝齐,皆在怀王十六年,则原之见放作《离骚》,必是年也。”

陆侃如先生也认为:屈原第一次放逐,事在楚怀王十六年,其地点则当是汉北,第二年,怀王把他自汉北召回,出使齐国。[11P99-100]

此论既与《史记》矛盾,又与《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不合,因而没有说服力。

2、怀王十八年前不可能“放逐屈原”。

据《史记》记载,怀王十五年“王怒而疏屈平”;十六年“屈平既绌”,十八年“张仪诈楚”;“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史记》连续三次记叙疏、绌屈原。可见在怀王十八年之前,不存在屈原“放于外”的可能性。

3、《新序》省略了“王怒而疏屈平”

《新序》“屈原章”对屈原一生的概括,基本上是按时间顺序,前后连贯、总体相关进行叙事的。与《史记》所记也大体吻合。《新序》之“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与《太史公自序》“屈原放逐,著《离骚》”完全一致。单就“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看,并没有毛病。屈学界也有不少学者把屈原著《离骚》的时间定在怀王后期或更晚。只不过《新序》把这两件亊插在“上官大夫、靳尚之属,共谮屈原”和“怀王十六年张仪诈楚”之间,又没有提“怀王怒而疏屈平”。这样很容易让读者误解:或者以为“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是“张仪诈楚”以前的事。或者误解:《新序》此记,打乱了历史事件的前后顺序和内在联系,与《史记》记载不同,不可采信。

《屈原列传》有三处提及疏、绌屈原。刘向不至于否认“怀王疏屈平”之事。《新序》之所以未记“王怒而疏屈平”,可能是刘向为了叙事简练而省略了好些内容。应该把《新序》的“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看作是《史记》中“王怒而疏屈平、屈原放逐(汉北)、著《离骚》”这几件事的综括表述。

这样理解,既符合《新序》叙事简练的实际,又能与《史记》一致,把“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解释为怀王后期的亊。(详见拙文《试论〈新序〉屈原章的史料价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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